责编:陈凯欣
2025-05-13
蓝山科技案二审尘埃落定
保代赔偿责任引热议
近期备受关注的蓝山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终审判决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,认定两名保荐代表人需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在投资者损失40%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这一判决开创了我国证券市场先河,首次明确保荐代表人需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蓝山科技曾是新三板挂牌企业。2017年至2020年期间,该公司通过虚构购销业务、研发支出等手段虚增收入8亿余元、虚增利润8000多万元,导致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。华龙证券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、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家中介机构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服务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这些机构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,未能发现并纠正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。
在因果关系认定方面,法院指出原告的交易损失与2017年和2018年的年报虚假记载存在因果关系,而保荐机构仅参与了2020年的精选层挂牌项目。因此,在本案中,华龙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无需直接承担赔偿责任。但对于其他投资者因精选层项目虚假记载导致的损失,相关责任人仍需依法赔付。
业内专家认为,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和退市制度完善,未来类似案件可能会增多。预计会有更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成为被告,投资者索赔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。这将对证券市场各方主体提出更高要求,推动市场更加规范透明。
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,也为资本市场相关方敲响了警钟。未来,保荐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需更加谨慎尽责,共同维护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环境。